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何处理夫妻债务

司法实践当中,经常会见到债务人借助离婚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逃避巨额债务的现象。那么,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钱引发纠纷,该如何处理夫妻债务?请看具体内容。
  一、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债权人不能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正当、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的债务;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实施犯罪、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8、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二、如何处理夫妻债务
  1、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给很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造成了困扰。对于夫妻债务问题,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应当了解如何处理夫妻债务,这样在讨债以及还债的过程中,才能明确到底找谁要钱,这是解决债务纠纷的首要问题。如果债权人遇到夫妻双方相关推脱的情形,可以来电咨询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扶养人生活费扣除养老保险的规定合法吗?
      被扶养人生活费扣除养老保险的规定合法吗?合法的;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扣减相应退休或养老金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算违法吗?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算违法吗?算,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


·故意伤害人体损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人体损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


·一、重婚罪债务怎么分配承担?
      一、重婚罪债务怎么分配承担?重婚罪债务一般需要由合法夫妻双方来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有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同......


·计生证明模板是怎样的,怎样办理?
      在生活或工作中,人们会用到各种各样的证明。其中,有时候会用到计生证明,计生证明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挺重要的,需要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提供资料来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件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所以,公司资本的认......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来讲,基金获得收益后,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基金管理人......


·不可抗力原因辞退员工协议应该怎么写
      不可抗力原因辞退员工协议应该怎么写?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


·在婚前的财产公证情形有哪些
      男女结婚的,可以选择是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在婚前的财产公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那么哪些财产是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呢?了解了......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