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情况下有他项权证?

什么情况下有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是和房产权有关的一项权利,那什么情况下有他项权证?这需要当事人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当事人需要有房产然后把它抵押出去,其次是需要当事人准备好各项相关材料然后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房管部门核实有关情况以后自然就会把他项权证下发了。
  
  一、什么情况下有他项权证
  
  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他项权登记。
  
  登记要件
  
  天津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土地使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两份);
  
  抵押合同(原件两份);
  
  △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注:“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是指: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屋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
  
  备案。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
  
  定的除外。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收费项目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抵押登记按抵押金额双方各交纳0.5‰
  
  工本费: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 每本10元。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
  
  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办证程序
  
  1.受理申请并出具收件收据;
  
  2.权属审核;
  
  3.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
  
  4.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权属证书。
  
  办证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后7日(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是在个人条件符合并且个人主动去申请的情况下就能有他项权证了,这里可以抵押的房产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私有的房产这就不说了情况很简单只要自己决定就行了,还有一种是集体所有的房产,在这一方面就需要所有所有人同意才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租银行卡属于什么罪
      出租银行卡违反了银行卡相关法律制度,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


·非法收养与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


·工程变更索赔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经常会遇到工厂变更,比如图纸被修改,结构发生变更等一些问题。当原来的施工计划遭到变更,很可能会延长工期或者延长了工期......


·行为责任原则
      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


·主动投案自首减刑幅度是多少?
      一、主动投案自首减刑幅度是多少?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


·如果可以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可以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


·架空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是什么?
      架空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


·总公司对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追认有效吗?
      总公司对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追认有效吗?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应选择报警处理,交警会到场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确定责任方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等等......


·离婚财产分割之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指由乡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屋。所以,这样的房屋是没有国家办法的产权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