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纷纷开展海外并购业务。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通过查阅最近关于海外并购的资料,将这些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有哪些新特点?1、并购企业性质和规模多样,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引人注目。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活动剧增,但过去从事跨国并购活动的多数是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而在这波跨国并购潮中,除央企继续活跃外,不少民营企业也跃跃欲试、频频出击。当然,国有企业仍然是规模较大的跨国并购行为的主体。2、并购动机与所涉及行业多样,针对消费品市场的跨国并购活动增多。此前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跨国并购主要集中在资源、金融等行业,以获取生产资料或战略性资源为基本动机。而民营企业的踊跃参与丰富了跨国并购的动机,也扩大了并购所涉及的行业,从采掘业、制造业扩展到批发零售业,尤其是旨在开拓海外消费品市场的并购开始增加。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动机多种多样。如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企业资产组合达到平衡,通过并购获得国际品牌和营销渠道,从而使业务在海外市场得到快速拓展,或者通过对外投资绕过地域贸易壁垒,从而使企业得以进入相关目标市场,还有通过并购获得外部特定技术或开发经营团队等。3、并购类别和形式多样,组织和管理跨国并购的能力得到培养、经验得到积累。随着关注、参与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增多,并购类别和并购方式的多样化也成为必然趋势。从并购类别来看,在以横向并购为主的基本态势下,纵向并购也日趋活跃,如上述腾中重工机械的收购,也有少数混合并购在酝酿之中。从并购操作方式来看,既有依靠自身实力实施一次性并购,也有借助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给予过渡性的权益安排或融资帮助,还有使用外部资源利用适当的工具实施并购,以及几家企业共同出资联合收购等。从并购交易方式来看,除传统的现金收购外,换股并购方式也在积极探索之中。二、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存在的问题1、收购方对标的企业缺少全面的尽职调查,急于求成,没有真实了解标的企业出售原因、企业经营现状、财务数据、市场评价、技术缺陷等信息。对此,给出的建议是加强与标的企业管理团队、股东的正面接触和沟通,聘请外部并购顾问和专业中介,对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潜在负债、经营成本、现有技术、是否遭受司法诉讼等方面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深度分析。2、对标的企业投资价值没有切实研究,过于看重标的企业现有的销售渠道、知识产权、商誉等,无法给予标的企业一个合理的估值,不少中企海外并购溢价过高,导致不必要的浪费和资产流失。相关建议是借助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国际投行、标的国律师事务所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和定性、定量分析。3、并购方案设计不严谨,缺少对标的国法律、税务、投资、股权、文化、消费市场、劳工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对后续并购整合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估计不足,甚至是埋藏并购失败的隐患。相关建议是科学地配备并购团队小组成员,结合外部并购顾问,基于并购双方完整的尽调报告,充分利用好手上资源,针对性制定并购方案。4、融资方案不确定性,对国家对外投资和货币政策没有吃透,未能提前确定并购融资款项,带来并购交易的不确定性或竞标情况下的被动状态。相关建议是在正式与标的企业签署并购意向书前,即着手准备并购融资事项,就其可能的并购交易金额,根据自身资金状况,与国内外银行、资本公司密切合作,提前做好并购款项安排。当前我国对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是大力支持的,尤其是针对民营企业。所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比较明显,其中并购企业性质和规模多样化是我国独有的特色。我们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历史还不长,其中存在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既需要企业方面的努力,也需要国家方面的大力配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移送管辖涉及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移送管辖涉及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


·刑事开庭前的准备手续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开庭前的准备手续主要有哪些?一)准备相关材料庭审如战场,千万不要打无准备之仗,应当在庭审之前将一些相关材料准备好。常见的相关材料有阅卷......


·建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权主张承包的过错责任建筑合同无效,并没有实际履行建筑等合同主要权利义务,有权要求承担合同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信托......


·订立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
      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在我国规定合同要生效且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在我......


·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
      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50%予以赔偿,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案件的实际予以调整赔偿......


·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有哪些后果
      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有哪些后果一、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一、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写清楚: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


·离婚了抚养权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了抚养权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


·欠信用卡银行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银行钱还不上怎么办?1、分期付款,申请选择最大额度的分期付款既能缓解当月还款压力,还不会产生更多利息。2、选择每月最低还款功能,最低还款......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