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唯一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我国为了平衡公民之间的权利,特别制定了民法来约束公民和公民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损害他人利益,或者欠钱不还的金钱利益等等,当事人对对方提起诉讼,判决对方败诉,下面就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唯一房产可以强制执行么,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唯一房产可以强制执行么
  
  1、被判负有赔偿责任,确实无能力赔偿的,不违法,不是犯罪,不会坐牢。但有能力或者部分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涉嫌构成罪,有坐牢的可能。  
  
  2、民事判决未履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房产。即使是唯一的房产,法院也可以依法拍卖,用于履行赔偿责任。但如果房产面积较小,仅维持基本家庭居住需要的,法院不予拍卖;如果房屋面积较大,法院可以予以拍卖,给予转换小面积房产或者给予五到八年的房租以供其居住。  
  
  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这一类问题还要根据败诉任一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对方是唯一住房,用于赡养和家庭使用的住房,这是国家出于对败诉人的同情不予支持。但如果是其他类型,法院会进行考虑予以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规定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


·毒品犯罪的的量刑标准
      在我们国家现在法律中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多种多样,其中就有关于毒品犯罪的认定,对于这类犯罪主要就是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具体实行犯罪的方式就有从......


·审查起诉意见书要求格式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意见书要求格式是怎样的?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一、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


·农民工欠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可以吗?
      农民工欠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可以吗?农民工欠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是可以的,对于此时农民工提出的仲裁请求,该司法机关在极大的可能下是不会收费的,......


·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公民或者单位意识到自己受到来自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侵害之后,会立即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人在案件被侦破之后,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


·一、醉驾重伤两人怎么处罚?
      一、醉驾重伤两人怎么处罚?醉驾重伤两人的处罚规定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涉嫌交通肇事罪,撞死两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


·一、签了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


·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一、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确立如下审判思路:首先应该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诉讼请求;其次要掌握此类案件证明责任分配......


·乡镇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乡镇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随着小区样式的居民区的兴起,小区生活也渐渐走进了乡镇这样的地方,在人们的眼中,物业无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它和业......


·申诉与控告的区别有哪些?
      申诉与控告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