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综上所述,相信您对终止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已经了解。我们上面还提及不需要缴纳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有以上四类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以上违反规定行为,则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经济诉讼的概念
      1、当谈到经济诉讼的时候,大家应该脑海里都有一个简单的概念,通俗的说,就是人们因为金钱方面的一些事情而进行的纷争与诉讼。但法律上是怎么理解的呢......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包含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包含什么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


·隐名股东缴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缴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务侵占罪量刑金额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量刑金额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1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三年以下);  2、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不满1500万元(3-10年);  3、数......


·在我国开发商违建办不了证怎么办?
      在我国开发商违建办不了证怎么办?如果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


·一、建立微信群打麻将违法吗?
      一、建立微信群打麻将违法吗?1、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2、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范围有哪些
      假冒伪劣产品包括:(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


·一、房屋租赁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
      一、房屋租赁要交什么税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


·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
      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离婚后孩子的财产双方都没有处分权,但是,孩子的财产可以交由抚养权人保管,相关法律规定是:1、孩子名下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