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二、补充资料
    刑诉法第六节中的其他条例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一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以上就是新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全部内容了。这一章节主要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资产、财务的处理作了说明,特别指出已经冻结的财物不可重复处理。如果您对新刑法的其他内容还有疑问,可以登录本站网站查询相关文章或直接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官司一般要打多久,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离婚官司一般耗费的时间周期为: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现在很多人都将买卖股票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方式,其实买股票就是买的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有些投资者在研读上市公......


·买保险可以异地买吗2023
      买保险可以异地买吗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


·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是什么
      一、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是什么?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是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
      工资是每一位参加工作的朋友关心的事,涉及到的人群十分广。当然社会中也存在一些工资支付不及时,拖欠工资的行为。为了规范工资的支付行为和保证劳动......


·我们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我们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1、申请。(1)由抵押人或抵押人将法人单位隶属关系、申请抵押贷款原因、用途、拟贷款金额及抵押土地的情况提出局面申请,抵押......


·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
      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各个罪犯的身份不同,那么在处罚的时候适用的原则也不一样,其中肯定是被认定为从犯、胁从犯、教......


·交通事故处理责任书多长时间做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处理责任书多长时间做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


·一、名为遗嘱实为遗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名为遗嘱实为遗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1)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赠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被继承人须对财产享......


·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个人隐私,有一
      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个人隐私,有一些人和单位为了盈利窃取个人信息获利,为了保护公民信息和打击犯罪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


·移送管辖后可否再提管辖异议?
      移送管辖后可否再提管辖异议?移送管辖后,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