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对民间借款纠纷举证 民间借款纠纷怎样举证:

如何对民间借款纠纷举证
  
  民间借款纠纷怎样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
  
  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
  
  (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综上,是关于“如何对民间借款纠纷举证”以及“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的有关民间借贷诉讼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原因,导致您无法及时的去法院诉讼,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您证明自己确实有法定事由的话,那有可能会使时效中断。而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证明自己有法定事由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想想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进行了抵押,那么此时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呢?而要是房屋先租赁出去了,这个......


·2023大学生入职的手续是怎么样?
      到了五六月份,就是大学生毕业的时候,也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很多毕业生都通过参加招聘会找到工作的,经过面试,被用人单位录取后,单位会在......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索赔,但其实这并不是必然的。多数情况下,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二胎新政策的全面放开
      二胎新政策的全面放开,终于打破中国几十年来家里“一娃独大”的局面,您在高兴的同时发现,新的计生法仍然保留社会抚养费这一规定。对于这一规定,很......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


·企业法人的人身权包括哪些
      法人的人身权包括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


·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
      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法人变更股东会,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会议,因此是需要仔细的进行记录备案的。那么,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的撰写有什么注意事项和格式......


·2023平顶山国企丧葬费是多少?
      平顶山国企丧葬费是多少?丧葬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给死亡人亲属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的费用。该项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法律采取了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