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在天津买房不需要户口但是有具体限制,详细的条件如下:
(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二)外地人向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住房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递交申请及材料
购房者需要向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并且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等相关的表格。
2、受理调查
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购房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查验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审核通过,便及时通知购房者,若不通过则要向购房者说明原因。
3、签订借款合同
购房者接到通知之后,便需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房产抵押
购房者需携带借款合同及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缴纳相应税费。
5、发放贷款
手续办理完毕之后,银行会将贷款划入购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购房者注意按时还款即可。
二、买房时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6、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总体来说,外来人员在天津买房规定的这些条件并不算特别的严格。要求在天津当地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购房者的年龄有所限制,而且能够一次性的支付起在天津买房的首付款等这些条件,基本上跟本地人在天津买房是没有较大的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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