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商标与专利是一样的,要想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那么就需要先申请商标权或者专利权。而在一般商标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相应的商标所有人才会变成商标权人,然后享受一定的权利义务。那么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并依法予以保护。商标权的取得,我国实行统一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
  二、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商标权人的权利包括:a.占使用权。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与该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枵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b.许可使用权。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获得报酬。根扰许可人(商标权人)与被许可人(商标使用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权人可以保留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也可以放弃使用权,由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时使用商标。无论商标权人保留或者是放弃使用权,商标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条件下,仅仅是商标的使用权发生转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c.商标转让权。转让注册商标,是商标权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即商标权人则丧失对于注册商标的一切权利,商标所有权转移给新的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本身没有发生变化,而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发生了变化。d.续展权。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利。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权的有效期是10年。如果商标权人希望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继续维持商标权,可以在商标权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商标续展权是商标权人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通过续展权,一件商标的生命力可以无限延长,换句话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行使续展权而远远超过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其关键是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要提高商标权保护意识,珍惜得来不易的商标专权,充分利用商标法赋予其的权利,使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发挥作用。2、商标权人的义务:a.使用注册商标,许多国家的商标法规定,已经实际命名用的商标才能注册,或者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直接使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有关的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b.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其法律状比较稳定,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可信度比较高;而且,具备法律稳定性的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商标权人和商标的使用者有义务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欺骗消费者。这一项义务对商标权人同样重要。在商标许可使用中,商标权人必须慎重选择被许可使用人,并随时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实施监督,绝不允许只顾获得经济利益而损害消费者。上文中区分了两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了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要注意一点,在我国一般商标就是那种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我国法律对一般商标也是给予了保护的,不过这个保护很有限,所以对于自己的商标最好还是尽快申请注册,相比之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会更多、更全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


·政府劳务派遣能转正吗
      政府劳务派遣一般是不能转正。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劳务派遣是......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占有遗弃物属于什么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占有遗弃物属于什么情况?说到遗弃物,您可能听起来有些许陌生,比如在路上捡到财物,这时候这个财物就被称作遗弃物,将其据为己有在法......


·兰州雁滩肇事逃逸的规定有什么?
      兰州雁滩肇事逃逸的规定有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一、离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隐瞒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隐瞒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夫妻在离婚时已经议定由一方负责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这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为了打造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国制......


·一、交通事故腰椎骨折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腰椎骨折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


·后继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后继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


·驾驶人应当先凭交警出具的驾驶证暂扣证明处理交通违章
      驾驶人应当先凭交警出具的驾驶证暂扣证明处理交通违章,然后再凭证明在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理论学习,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