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国际债券包括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市场所在地的非居民在一国债券市场上以该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国际债券。例如,中国政府在日本东京发行的日元债券、日本公司在纽约发行的美元债券就属于外国债券。由于各国对居民和非居民发行债券的法律要求不同,如不同的税收规定、发行时间和数量、信息披露、注册要求等,从而造成外国债券与当地国内债券的差异。外国债券的发行主要集中于世界上几个主要国家的金融中心,最主要的有瑞士的苏黎士、美国的纽约、日本的东京、英国的伦敦和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等。在这些金融中心发行的外国债券一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如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扬基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武士债券,在英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猛犬债券,在荷兰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伦布兰特债券。欧洲债券:与传统的外国债券不同,是市场所在地非居民在面值货币国家以外的若干个市场同时发行的国际债券。例如,墨西哥政府在东京、伦敦、法兰克福等地同时发行的美元债券就属于欧洲债券。欧洲货币单位和特别提款权不是任何国家的法定货币,因此,以其为面值的国际债券都是欧洲债券。除了上面定义中提到的发行市场的不同外,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还有以下主要区别:(一)外国债券一般由市场所在地国家的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组成承销辛迪加承销,而欧洲债券则由来自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的国际性承销辛迪加承销。正由于此,国外一些教科书将由一国金融机构承销的国际债券称为外国债券,而由国际性承销辛迪加承销的国际债券称为欧洲债券。(二)外国债券受市场所在地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公募发行管理比较严格,需要向证券主管机构注册登记,发行后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私募发行无须注册登记,但不能上市挂牌交易。欧洲债券发行时不必向债券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证券主管机构登记,不受任何一国的管制,通常采用公募发行方式,发行后可申请在某一证券交易所上市。(三)外国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受当地市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管制和约束;而欧洲债券不受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法律的限制,因此债券发行协议中必须注明一旦发生纠纷应依据的法律标准。(四)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必须根据市场所在地的法规交纳税金;而欧洲债券采取不记名债券形式,投资者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五)外国债券付息方式一般与当地国内债券相同,如扬基债券一般每半年付息一次;而欧洲债券通常都是每年付息一次。外国债券是非当地居民以该地区货币发行的一种债券类型,主要集中于瑞士、东京以及伦敦德国几个主要国家进行发行。欧洲债券与外国债券有所不同,是在几个市场同时发行的国际债券,不以某个国家的特定货币为债券面值。您如果对于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还有想了解的内容,欢迎咨询本站的律师团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法律上关于当事人双方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行为叫做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也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那么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要素是什么?其具有这样的法......


·生孩子多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
      生孩子多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女方生完孩子满一年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


·一、误工费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收入如何提供?
      一、误工费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收入如何提供?1、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民法总则六十一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六十一条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六十一条的规定是什么?第六......


·犯罪构成的分类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分类区别是什么?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分为如下几类:1、基本的犯......


·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一、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一、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就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交纳。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房屋买卖的费用其实主要......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很多购房者都害怕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此时即便自己交了购房款,也有可能出现拿不到房产的情况。这期间的损失,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的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