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照顾分配的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对于遗产分割原则的具体分析如下: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8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上,如果确认遗嘱就是老人自己在生前所立的,那么,不论我国继承法当中是怎么规定的,都要首先遵循老人个人的意见的,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遗嘱是虚假的,或者是老人在生前被他人胁迫所立的遗嘱,否则,第一顺位继承人在遗嘱面前也要让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


·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
      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一、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儿子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女儿赡养较多,应当多分遗产。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比较严......


·企业面临破产能申请劳动赔偿吗
      可以。具体标准是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吗
      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吗?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确认即生效。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工伤认定是不受年龄限制的。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一、职工工伤索赔怎么处理?
      一、职工工伤索赔怎么处理?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


·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种罪行,是十分令人厌恶的,这会使我们的个人信息泄漏到不法分子的手中,可能引起的后果也是无法预测的。最新的《刑法》非法获......


·我国规定的离婚有几种方式
      我国规定的离婚有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
      绑架行为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权以及他人的财产权。在对绑架罪进行了解的时候,需要注意其中的客观方面。那么究竟绑架罪的客观方面......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劳动者上班也是有正常的休息时间,除此之外,每年国家还规定了一些法定节假日,让劳动者能够休息放松。按照规定要是......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目前很多城市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征地补偿也是征地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各地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一般都不固定,不会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