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法解除代通知金规定

违法解除代通知金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n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nn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
  
  违法解除代通知金规定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关于解除合同,这个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自行的解除双方的合同,那么已经构成了违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就是支付一定的通知金。一定劳动者要保护好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转让协议律师修改版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律师修改版是怎样的?股权转让有利于企业资产重组、优化资源,却也常引发纠纷。由于股权转让涉及转让和受让双方的利益,需要有法律效益......


·行政诉讼撤销起诉后能否再起诉
      行政诉讼撤销起诉后能否再起诉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


·(一)、报案。发生后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有哪些
      不少新进入职人员因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致使许多不法商家乘机压榨,给职业生涯添加不愉快的经历。想要成为一个理智聪明的入职新手,就要......


·一、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罚?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


·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劳务合同 不论是什么?
      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劳务合同不论是什么工程,在实施工程前必须会有一份关于工程拟定的双方都同意的合同,然后按照合同的相关条例,甲乙双方都会遵守合......


·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产品责任保险是我们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保险,它不需要我们去购买和投保,它是随着我们购买产品附带的保险,它对于生产商,销售商而言是一种责任,是......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二者有什么区别?一、股权转让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


·对于许多在建工程来说
      对于许多在建工程来说,资金的短缺是影响工程金度的主要原因,因此国家有关部门针对这一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抵押政策,从而缓解在建工程项目开发商资金问......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的含义是什么?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的含义是什么?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的含义是在网络状况之下,对于著作权进行一个合理的保护。我们国家用户著作权侵权涉及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