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
离婚前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什么是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应该了解到离婚前的赠与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侵犯了夫妻中另一方的实际利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时,应该就财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协商,避免产生隐瞒财产以及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如果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扣税吗
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扣税吗?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一般是不扣税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
·法律规定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理1、一般的赌博行为是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法律规定换押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换押期限是多久?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
·一、房屋买卖中买方没有购房资格算违约吗?
一、房屋买卖中买方没有购房资格算违约吗?房屋买卖中买方没有购房资格算不算违约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关键在于分析是否存在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在......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全国许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贵州省毕节市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也正处在实施阶段,先期动工......
·犯罪中止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犯罪中止条件都包括了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一)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并垫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向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
·寻衅滋事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发泄情绪、......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
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只限于家乡。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沿海地区找工作,交通的便捷,也让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变近。不可忽视的一......
·对于事实婚姻不是重婚吗?
对于事实婚姻不是重婚吗?事实婚姻并不一定重婚,只有其中一方原来就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的才构成重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