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二、工伤保险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三、申报流程和申请条件
  
  申报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四、工伤保险待遇停止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比如必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伤残待遇必须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等等。如果条件不成就或者丧失后,那么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可能终止或者丧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都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并且二者的规定是一致的。此外,新条例还将“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这一情形删除,如此只剩下三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劳动者在工作中难免有受伤的情况发生,每个劳动者都要了解工伤保险等级待遇支付流程,可以依法保护自己因工受伤后,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完成工伤保险的支付的申请。在减轻职工自身治疗负担的同时,也是社会和公司对劳动者的一种关怀和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过备案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备案这一步程序却被众多无锡购房者所......


·新刑法九受贿数额有什么变化
      新刑法九受贿数额有什么变化(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生活中,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认为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不作任何处理的离开事故现场,但是轻微事故中的受害者也是有可能请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


·土地使用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结婚了夫妻财产怎么经营?
      一、结婚了夫妻财产怎么经营?(一)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二)夫妻非因日......


·
      一,当事人离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想要对土地进行开发,首先是要从土地持有者手中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获取之前是要将土地先进性评估的,因为......


·故意杀人未遂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杀人未遂构成要件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


·正当防卫造成轻伤会判刑吗?
      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一些不法侵害,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对方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就包括轻伤、重伤,甚至死亡。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正......


·行政处罚结案期限是多久?
      工商局作为政府机构,有一定的执法权,其在对市场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对违规经营的商户可以做出处罚,包括罚款、要求停业整顿等。工商局从立案、调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