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别人的背影算肖像权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于法律的概念认识的越来越深刻。对于我们国家法律给与我们的权利我们都是非常的认真。其中肖像权就是我们国家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现在偷拍的案件也发生了很多,我们对偷拍真的可以说是恨之入骨。但是拍背影算肖像权吗?
偷拍别人的背影算肖像权吗?
拍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对于偷拍背影算肖像权吗这个问题其实是不一定的,因为构成侵犯肖像权的事情是有两个前提标准的。一是我们本人不同意,二就是用照片进行牟利。如果拍照片的人没有以上两个都侵犯了的话其实这就算不上侵犯肖像权了,所以我们对肖像权的有关知识还是要了解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持有者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意味着使用者合法的持有该土地。但是如果土地持有者的资金无法周转那......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存比例
五险一金作为法定的福利,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缴纳的固定费用。但是缴纳的基数已经缴纳比例却是有些许不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市......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财产保全有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财产保全有什么措施一、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
·商业汇票当事人有哪些
商业汇票当事人有哪些,具体有什么分类商业汇票也是属于汇票当中的一种,通常是与银行汇票相对的。一般是由出票人签发,然后付款人见票,并满足条件的情......
·员工无证驾驶是否是工伤
员工无证驾驶是否是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婚前财产丈夫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丈夫有继承权吗?一、婚前财产丈夫有继承权吗?妻子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妻子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丈夫当然具......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
·罚款通知单范文要求
罚款通知单范文要求工作、生活中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要求,而受到罚款。例如,违章停车会受到交警的罚款通知单,工作中违法公司劳动纪律上班迟到,......
·信用卡诈骗江苏量刑标准
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于公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在现实中,如果发生信用卡诈骗,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人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信用......
·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求职者在企业打工,用人单位会依法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但生活中难免发生意外,假设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社会保险包......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