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电话诈骗的钱能追回吗?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随着手机的普及,电话诈骗也是日益猖獗。虽然电视、新闻上不断在说电话诈骗的信息,但还是有人深受其害。如果被电话诈骗了,骗去的钱还能追回吗?这是很多受害者所关心的一个问题。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电话诈骗的钱能追回吗以及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一、电话诈骗的钱能追回吗?
  诈骗犯罪中,被害人被骗取的财物,属于追赃的范畴,司法机关追赃,赃款追回,发还被害人。所以受害人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多多搜集信息,帮助警察破案。如果案子成功告破,赃款追回,电话诈骗的钱还是可以追回的。
  二、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随着电话的普及,电话诈骗的花样也不断翻新,名堂越来越多。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有关专家提醒,注意防范几种电话诈骗形式。
  1、告诉家中亲人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也许会有人以您在外发生意外情况为幌子,将您的亲人哄骗外出,或冒用您的名义骗取财物。 接到可疑电话、短信时,保持冷静,切勿慌张,与家人、亲友多商量。向当地派出所、银行网点、电信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当面询问。
  2、来电显示为“0019”等开头的号码系从境外打来的电话。
  3、不法分子通过软件可以任意设置来电号码,不要轻易相信来电显示号码。犯罪分子提供的所谓的“固定电话”很可能是捆绑了犯罪分子手机的虚拟电话。 任意显号软件不支持回拨,即使犯罪嫌疑人来电的时候显示的是110或者10000号,但只要你回拨过去就会打不通,或者转接到真正的单位。 当您在接到来自亲友号码、公安机关电话号码以及110、95598等要求汇款的电话或短信时,请您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予以核实确认,避免财物损失。
  4、电信和公安系统的电话并非一个总机,两个部门之间不可能实现电话转接。
  5、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如ATM机转账或网上银行功能,确有需要可咨询银行网点工作人员。
  6、不要泄露您的银行卡密码。
  7、不管对方是谁,只要问及个人隐私,请务必留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账户、密码等隐私。如果涉及案件情况必须查询的,必须出具工作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金融机构查询。 公安民警、税务局工作人员不会打电话指导您如何转账、设密码。公安部门也不可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
  8、切勿相信汽车退税的说法。目前我国购车退税只有三种情况:
  (1)购买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退回销售厂商;
  (2)购买的车辆不符合相关要求,在车管部门无法登记注册
  (3)国家规定的免税车型先征后退,这种情况需要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到税务部门当场办理,不可能通过电话远程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话诈骗的钱能追回吗?由上述可以知道:电话诈骗的钱是有可能追回的,只要案子告破赃款追回,电话诈骗的钱就会发还受害人。但预防好于解决,最好的办法还是防患于未然,平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贪图小便宜,自己的重要信息不泄露,让骗子无孔可入。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鉴定完后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完后旧伤复发如何处理?工伤鉴定完毕后旧伤复发的处理是如果是属于工伤遗留下来的,那么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继续享有医疗......


·菏泽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菏泽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定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


·坐牢要交生活费吗
      不用,服刑人员的衣服、伙食都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不向罪犯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大家统一穿囚服,坐牢自己不用......


·离婚协议的公证效力是怎样的
      不少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讲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而离婚协议在公证之后是否还能反悔?我们......


·喝酒之后不能开车可以说属于常识性认知,但许多人在喝酒之后抱有
      喝酒之后不能开车可以说属于常识性认知,但许多人在喝酒之后抱有侥幸心理,不顾法律的规定依然驾车上路。酒驾开车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有......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期房能不能转让,可以转让期房吗
      在实践中,购房者转让期房的现象很是常见,而这些人之所以将期房转让出去,有些是因为确实急需用钱,而有些却是为了炒房,继而赚取中间的差价。那在法......


·不交诉讼费是否会立案
      不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


·关于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既遂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


·小区业主可否查物业公司的账?
      物业管理行业运作有其特殊性,其行业的利润是按为业主提供服务所支出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因此,管理费用的开支成为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在批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