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在尚未作出最终的判决之前,其实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在提出了申请之后,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还是要看具体是否满足规定的情况。那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呢?下文中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了解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您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四)怀孕的妇女。(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当然,以上条件也不是通用和万能的,实践中,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应变。综合上文的内容,您应该也清楚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了吧,当然即使满足了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还是需要做出相应的审查,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当然一般交纳的保证金其实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是可以退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大修基金怎么算
      大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大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


·非法集资的钱怎么处理,处理办法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信息后,会进行简单的审查,确定,满足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的,会立即立案,继而展开侦查工作,在公安机关将......


·上海二套房税费是多少
      上海二套房税费是多少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


·单位不发职务发明者应该获得的报酬时怎么办?
      单位不发职务发明者应该获得的报酬时怎么办?单位不发职务发明者应该获得的报酬时职员可以起诉,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是一种对他人身体健康权的侵犯,而通常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以上损害程度的,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


·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具有阻却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被执行财产上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并不具有阻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


·信用卡欠38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欠38万还不上怎么办?信用卡还不上,或者是信用卡无力偿还的,可以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银行方面要求简单,只要按期还款即可。逾期超过90日,向......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有哪些,受理程序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有时候会需要得到法律的帮助,可是并不是所有人去申请法律援助都会通过并且受理,法律援助的申......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


·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是什么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醉酒驾驶的性质更为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醉酒驾驶的性质更为恶劣、情节更为严重,醉酒状态下的驾驶人如果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不仅对正常的道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