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股东大会如何决议有效?

我们在电视剧和电影上我们会经常看到公司在紧急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来股东大会,我们您对于股东大会其实都有所知道。对于股东大会,顾名思义就是各个股东一起联合召开的会议来解决公司的问题的。那么公司法股东大会如何决议有效呢?
  一、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判断
  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但按照我国民法的相关理论,“作出股东会决议”这一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其中3项条件属于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详见本函“无效股东会决议的判定”部分)。因此,除3项条件外,“作出股东会决议”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主体适格(即由股东会作出且在股东会权限内)、意思表示真实(即真实意思表示是作出股东会决议)的条件。根据上述条件,司法实践中,不成立的股东会决议主要有以下两类,共五种情形:1、未召开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法律规定可以不召开的除外)(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2)法律规定的含义根据上述《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职权的方式为召开股东会,未召开股东会而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应当认定为并非股东会在行使职权,而是股东个人在行使职权。当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属于例外情形。因此,除有限公司的股东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外,其他情形要作出股东会决议,必须召集股东会(但股东会的召开形式不一定为面对面会议)。若未召集股东会的,该等股东会决议作出的主体实际并非公司的股东会,应当认定为不成立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实际支持了该观点。其认为未召集股东会而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是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未成立的股东会决议当做无效处理,该类决议的性质实际是未成立的股东会决议。2、并非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按照我国民法的相关理论,“召集股东会”这一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的条件同样为: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由于“召集股东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其有效的要件实际为A、B两个,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因此,认定一个会议系股东会的基本标准为:A、股东会由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人召集;B、意思表示应当为召集股东会而非其他。(注: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还需遵守出席人数的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如何确保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从召集会议程序要求上看,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2、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决议合法有效,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但是,如果董事会没有通知其他股东,则股东大会不得对该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否则决议是无效的。3、最后,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对于公司法股东大会如何决议有效的问题我们国家的规定是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应该有相应的记录人员和主持人,然后都应该在相应的问题策划书上进行签字并且保存,对于股东大会基本上都是对解决问题才召开的,所以说对于公司来说股东大会是非常的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


·国家有个人所得税退税吗?
      国家有个人所得税退税吗?国家是有个人所得税退税的;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


·一、办理遗产过户手续过程之中需要缴纳遗产税吗?
      一、办理遗产过户手续过程之中需要缴纳遗产税吗?办理遗产过户手续过程之中并不需要缴纳遗产税,因为目前中国并没有遗产税这一说法,目前也没有开征遗......


·夫妻是否可以一起承担债务
      夫妻是否可以一起承担债务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


·信用卡恶意套现多少构成犯罪?
      恶意套现多少构成犯罪达到一万元就构成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在各种公共场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防工程,似乎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它的标志。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人防工......


·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怎么办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进行社保登记,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依次进行转移或者补缴。1、解除劳动关系人......


·醉酒驾驶初犯无事故应当怎么判醉酒驾驶初犯无事故
      醉酒驾驶初犯无事故应当怎么判醉酒驾驶初犯无事故,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无事故,并且是初犯,应当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


·钱包掉了有身份证要报警吗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2、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


·走起普通货物罪从犯要怎样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