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 000元以内)=(劳务报酬-800)×20%4、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 000元)=劳务报酬 ×(1-20%)×税率-速算扣除数5、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针对劳务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目根据国家规定是按照阶梯比例进行缴纳的;而误工费的赔偿则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类。劳动者拥有合法的权益,可以依法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伤害,如有问题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挑选香港上市公司债券
      如何挑选香港上市公司债券债券是非常简单的金融产品,就是简单的借贷,通常是固定年期固定收益率,例如两年期债券每年派息6%,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债......


·买房是我国国民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了
      买房是我国国民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了,我国目前来看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各大楼盘的销量可以说从未消减的趋势,那么2018年房子走势究竟如何,......


·公司法变更股东提供什么材料
      公司法变更股东提供什么材料一、公司法变更股东提供什么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


·安全责任事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全责任事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安全责......


·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购买遗产房和购买其他房屋的手续是一样的,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都可能进行买卖。......


·一、在公司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公司可以随时辞职吗?不能随时辞职,辞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


·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一、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股份制企业,在股份制企业中往往就会发生股东的变更,这样也就会导致股权的转让......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雇佣童工在我国属于违法雇用行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为生活所迫或用人单位一味的缩减用人成本,童工雇佣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一、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一)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1、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上海外资公司注册1、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投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