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夫妻离婚官司会判债务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官司会判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同样,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应当按共同债务处理。这样处理离婚后债务纠纷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夫妻离婚后,仍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后债务纠纷中,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权进行处理与分割,债权人仍然既可以向原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一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二、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审理离婚官司的时候当然会判债务的,有的时候,就算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当中忽略了债务,但是离婚官司当中的被告方也有反诉讼的这种权利,那么就是要求对双方共同的债务另一半也是有偿还的这种义务的,所以债务就是要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这一块进行界定,个人用于吸毒,赌博等这些所欠的债务由自己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出让土地被征收怎么赔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一、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认可,无偿租赁合同在税务部门的认定上只要交纳相关税费就不存在问题,具体的税费有:......


·最新法律制度有分居自动离婚了吗
      最新法律制度有分居自动离婚了吗?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


·小腿粉碎性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小腿粉碎性骨折属于几级伤残一、小腿粉碎性骨折属于几级伤残属于九级伤残。二、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


·国土局征地科征地拆迁流程
      国土局征地科征地拆迁流程国土局征地科征地拆迁流程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是什么是什么?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


·安徽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安徽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安徽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安徽省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


·婚前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吗?
      婚前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吗?有效,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定。但《继......


·行政诉讼回避的对象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回避的对象包括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