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擅自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现代人换工作的频率越来越高,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流程,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未能提前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那么就有可能出现擅自离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本能享有的一些权益可能会失去,例如经济补偿金。那么,擅自离职有经济补偿吗?法律本站我们为您解答。一、经济补偿金的发放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主要情形有,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处理办法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离职者来说,只有满足经济补偿金发放的相关规定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此外,如果擅自离职造成了单位的经济损失,离职者还有可能被追偿,甚至面临起诉等法律纠纷。因此,擅自离职有经济补偿吗,这个问题的回答90%是否定的。所以我们诚心劝诫您,离职时最好与单位提前协商,不要擅自离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


·离婚财产二次分割相关规定有哪些?
      不少离婚夫妻都对于离婚财产分割都不熟悉,而有关离婚财产二次分割原则,更加没什么人清楚。而《婚姻法》《财产分割意见》其实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下......


·在这个布满高楼大厦的城市
      在这个布满高楼大厦的城市,每个人都渴望有自己的一个归宿。家,这个词,对每个人的诱惑力都是相当的巨大的。因此很多人都为了买一套房而拼命努力的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很多人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行居住建筑楼房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一旦出现质......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的,其中有的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的虽然签了合同,但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够详细,甚至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


·一般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1、是需要你和你的男朋友共同办理的,单方不能办理。2、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准备好以......


·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
      二手房的买卖较之一手房的程序更为复杂。如果人们在买二手房时没有发现该二手房的产权存在共有人,则很有可能在购买之后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为了避免......


·法庭传唤开庭时间可推迟吗?
      法庭传唤开庭时间可推迟吗?一、法庭传唤开庭时间可推迟吗?法庭传唤开庭时间在没有特殊情况之下,不可以推迟。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