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怎么办?
  
  众所周知,他项权证是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者向当铺行必须提交的抵押凭证。当贷款还清之后,可以注销他项权证。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不配合注销手续,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这么办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配合注销怎么办?
  
  国家法律规定,他项权在还清时,可以注销他项权。但是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依据债务结清证明,准备诉状起诉解除合同和撤销抵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二、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知
  
  1、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3、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 管理收件 审查、审批 注销 解除冻结
  
  4、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三、办事流程
  
  1、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记载有银行注明的贷款已还清,并盖有银行公章;提交注销申请书;
  
  2、注销他项权利登记;
  
  3、换取房屋所有权证申办手续1、房屋他项权证;2、产权人身份证。3、注销登记申请表
  
  通过上述资料的介绍,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贷款偿还清之后,他项权证要依法注销。如果对方不予注销,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提供债务清偿证明,注销他项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关于除斥期间还有哪些规定?
      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关于除斥期间还有哪些规定?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
      现实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已经不能挽回时就会协议离婚甚至是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但另一方却拒绝出庭或者因......


·认罪认罚具结书样式是怎样的
      认罪认罚具结书样式是怎样的认罪具结书格式内容要求: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


·如何解决离婚协议债务问题?
      如何解决离婚协议债务问题?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住宅公摊面积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住宅公摊面积的比例一般是多少1、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


·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即使法院受理,对于该离婚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


·没有参与盗窃和分赃如何认定
      视情况而定。对于没有参与犯罪和分赃的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何定性:1、如果该人,参与了犯罪预谋、为犯罪准备了工具等的活动,虽然没有亲自实施......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如何办理?
      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如何办理?一、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如何办理?《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


·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是什么?一、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是什么?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一)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我国刑法上的......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意思如果知识产权没有司法制度的保护的话,可以说就不存在知识产权这样一种说法了。现在国家在各行各业其实都是非常注重知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