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上门寻衅滋事该怎么办
一、有人上门寻衅滋事该怎么办
有人上门寻衅滋事是可以被定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故意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三、寻衅滋事罪构成条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五、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
司法认定编辑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可以知道,有人上门寻衅滋事是可以被定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寻衅滋事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遇到此类现象。因此学会积极寻求警察与法律的保护。用科学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的威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那些
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那些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分公司能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能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劳动合同上应当有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
·一、离婚财产分割税卖房子要交多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税卖房子要交多少?离婚财产分割税卖房子要交房屋价值的5/10000的印花税。需要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印花税百分之五,契税是如果买家是......
·关于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吗
关于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冷暴力怎么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冷暴力怎么认定?1、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
·强奸罪判刑之后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吗?
强奸罪判刑之后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吗?强奸罪判刑之后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了身体伤害,还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
·一、可以劳动合同未满辞职吗?
一、可以劳动合同未满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
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一、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我国2011年1月......
·离婚后怎样支付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后还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是法院诉讼解决,离婚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而子女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