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状内容都包括什么?

我国法律对各方权益人的保护都很具体,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的事物上或矛盾纠纷上的处理可以通过我国的民事法律进行解决。那我们该如何书写这类起诉书呢,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状内容都包括什么,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民事诉讼起诉状主要内容包括原告、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署名和时间四项内容。
  (一)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基本情况1、自然人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基本情况。为便于联系,要求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民事诉讼原告应当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民事起诉状中注明字号。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当事人。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个人合伙组织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有字号的,应在民事起诉诉状中注明字号。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民事诉讼原告人明知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监禁、被劳动教养的处所以及被告原户籍地。2、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被告是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实际营业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实际营业地址。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二)诉讼请求民事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即民事诉讼原告人通过诉讼要求达到的具体目的。民事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三)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事实包括纠纷起因、过程、现状,即引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四)署名和时间民事诉讼状应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原告授权他人代为起诉的,必须有明确的代为起诉的授权,但诉状上仍需有原告的署名。诉讼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诉状时间不一致的,原告应注明实际递交的时间,以实际递交诉状的时间为正式起诉时间。想要得到什么样的法律结果。还应对自己的诉讼理由,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详细的书写。被告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最后就是上诉的时间进行认真的书写。保证上诉书的合法合理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些人可能会比较在意签署劳动合同期间的一些相关章程
      有些人可能会比较在意签署劳动合同期间的一些相关章程,那么这些人可能就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圆珠笔签署的劳动合同合理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其实我们国家......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调解员做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调解员做什么?参加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调解员这个职位。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您对自己的调解员的工作内容又是否......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一、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其实被法院支持的离婚理由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民法典》明确列明的,......


·一般订立哪种遗嘱是无效的
      哪种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


·非法洗钱罪如何处罚2023
      非法洗钱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里的第十四条规定: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终止的两项事由是什么
      婚姻终止的两项事由是什么(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领失业金吗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在保险诈骗一般都是出现在索赔的时候,此时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可能会虚构保险标的,想要借此骗取保险金。而这样的行为,要是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会......


·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内容及注意事项  ——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


·股权转让必须公证吗
      股权转让必须公证吗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