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资源的利用也是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今我国对土地资源的治理和土地资源的开发技术已经形成了一套良性循环的监管模式。例如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也通过立法作出了时间限制,您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应该就会了解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这个问题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土地所有权,您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目前国家规定的最高的日期是70年的,可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这件事情上我国的法律制度明显的不够完善,虽然说土地使用权日期有限制,但是到期后的处理问题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可见对土地资源的很多措施也是要不断的更新完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绑架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绑架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指,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


·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在学龄阶段可以正常的上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


·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应该向购房者实际交房房屋,否则的话就会
      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应该向购房者实际交房房屋,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约。那要是购房者遭遇迟延交房的话,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维权才好呢?可能很多......


·是公益拆迁政府就可以强拆吗?
      是公益拆迁政府就可以强拆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以公益拆迁为名,实施强拆行为的,需要对被拆迁......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可否公告送达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可否公告送达?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不可以公告送达,刑事自诉案件,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受理了以后无法正常送......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要么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要么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前一种方式省时、省......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贷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事情,随着民间贷款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对贷款的理解都更加的深入。那么对骗取贷款罪的理解是什么呢?其构成要件是骗取贷款罪的认......


·坐飞机带多少东西算走私
      对于携带涉税额5万以下且不违反海关法的相关物品入境,海关判断是否属于走私的一般原则为是否属于合理自用,包括正常范围内的赠送亲友的需求等,除此之外......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合伙企业也是一个企业,只不过合伙企业由多人建成,与个人企业不同,在一个合伙企业中为了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就需要制定相关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