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车闯红灯扣几分 如何避免闯红灯

在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有违章的行为,否则一旦被发现驾驶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实践中,最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就包括闯红灯、无证驾驶、酒驾等等,针对不同的违章行为,法律方面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其中开车闯红灯扣几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车闯红灯扣几分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哪些情况闯红灯可申诉免罚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其中也包括闯红灯行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如果无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对于这些情况,交巡警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在接受行政处罚前,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向违法处理窗口提起陈述辩解予以纠正,也可在接受行政处罚后,到市交巡警支队相关法制科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三、如何避免闯红灯1.别走错车道:一定要养成进入路口看标线牌的习惯,不要到了路口才来找路,及时走对车道,才会避免闯红灯的情况发生。2.别抢秒数:看着最后几秒绿灯,很多司机就加着油冲过去,一不小心就闯了红灯。这种行为还是戒掉吧,闯红灯风险高,对行人也是生命威胁。3.别让大车挡视线:经过路口要放慢速度,尽量不跟大车走。尽量与大车拉大距离,看清信号灯后再通行。4.别走神了:找路、打电话、看手机都容易走神,没留意信号灯,跟着前面的车走就闯了红灯。5.别乱右拐:有的路口圆屏灯红灯亮时可以右转,有的路口则是箭头灯,得看信号右转。判断错了就闯了红灯,这可不能复议。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很多国家,其实闯红灯的行为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而在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员如果有这样的行为,一般是扣6分,同时还要处以200元的罚款。另外,在我国,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其实也是会进行处罚的,但通常是进行罚款。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23年换押证是什么意思
      换押证是什么意思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不幸遭遇工伤后,单位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程序。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的伤残等级就得到了确定,接下来就是处理赔偿......


·醉驾必须先拘留7天吗
      不是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


·聚众斗殴可以判管制吗
      可以,要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方面决定。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基本都是开庭审理,同时也是会进行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其他人到庭旁观。但在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此时......


·寻衅滋事罪法条规定是什么
      相信在生活当中,可能大概也听到过关于寻衅滋事罪。如果无端的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法院会根据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因......


·现在生活中
      现在生活中,有许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问题的出现,那么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签收确认书应该怎么做呢?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签收确认......


·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情形
          根据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规定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