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们大家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

我们您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在18岁之前我们国家规定的也是需要抚养的。对于孩子来说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孩子长大之后也会受到影响。我们国家没有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内容最高法院出台了意见。那么这个法律的规定都有什么内容呢?
  
  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抚养权怎么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内容总结: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收养法律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般都是会想到离婚的时候的事情,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这是我们国家硬性规定的。对于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一个非常有矛盾的地方,对于抚养有关的法规我们还是要对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的,而且需要进一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的,而且需要进一步的划分责任,确定赔偿的事宜,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抚养金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进......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如何起诉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如何理解重婚?  重婚有以......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一、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若是首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在大......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一个家庭的完美是离不开孩子的,当然,也不是理想当然的要孩子,一旦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是要受到罚款的,同时,法律对于超生后要收取社会抚养......


·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
      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银行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必备之物,在经济的运行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银行也是公司,只要具备了破产的事由,都是会破产的。既......


·检察院不批捕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罪如何进行处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少人的第一反应便是想如何才能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处罚,当然有些公众人物,或者是一些由于交通事故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的人......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引发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定解除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


·他项权证注销银行会怎么样?
      他项权证是一个类似于房产证一样重要的证书,现在绝大多数的人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选择用贷款的方式的,所以他项权证就起到一定的作用,那么关于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