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委托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司法鉴定委托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完善了鉴定机构的内部监督机制
1、原办法规定,鉴定事项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专人对该项鉴定的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情况进行复核。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鉴定意见书上复核人签名,有的则无。
2、修订版《通则》第三十五条则规定,“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相比,修订版《通则》施行后,复核是必经程序,复核人必须在鉴定意见书上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否则就会导致鉴定意见的效力因欠缺这一必要程序而受到重大影响,甚而无效。
二、重新鉴定更加规范
1、重新鉴定时,另行委托鉴定机构是原则,仍委托原机构是例外。
2、接受委托的重新鉴定机构的资质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
3、负责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重新鉴定的复核程序中,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为其指导原则,但不是必须。
增加了规定鉴定意见书的补正规则
(一)补正限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2、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3、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二)原鉴定意见书上补正是原则,另行出具补正书是例外。且也应当有一名以上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
(三)补正不得改变鉴定意见的原意。
首先在这个通则部分司法鉴定的一些机构资质进行了规定。还有就是增加的一些内部监督机制的规定,并且还增加了规定,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的基本原则,比如说补正的一些范围,包括图表或者图像不太清楚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多少股票可以进公司
不管买了多少股票,只要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就是此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参加其的的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
·什么叫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什么叫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签了订购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了订购合同可以毁约吗?签订了合同不可以随意违约,需要赔偿违约金。合同违约后,应该按合同中违约条款约定的内容履行违约责任。如果没有违约条款,一......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第二条:“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根据遗嘱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有自由处分名下财产的权利。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
·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
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如果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0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
·一、离婚原告自动撤诉算一审吗?
一、离婚原告自动撤诉算一审吗?原告撤诉也算一审,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一审就终结了。如果再起诉属于新的案件仍然是一审。根据我国法律规......
·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的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据本条规定,行政处罚的......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1、房产所有权区别:以公司名义买房,领的产权证是单位名称,以个人买房是私人所有,单位房产要转让需经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