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民对于自己的土地都是比较宝贵的,因为农民可以在土地上建设房屋,或者是中职,一些农作物以获得经济来源,当然如果国家要进行土地的征收的话,那么农民也是必须要予以配合的,不过会签订一个征收土地的补偿协议书,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二、其他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首先,国家在进行征收土地之前会发布一个公告,公告结束之后会有相关的人员来进行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措施安排,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了一下完整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的流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在家也能分割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女方在家抚养孩子离婚也能分割财产吗?新婚姻法并未对结婚后夫妻任意一方的职业有规定。只要双方结为合法夫妻,就能拥有共同财产,离婚时......


·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怎样的?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根据是否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代价,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区分,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合同,......


·国家赔偿的请求时间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的请求时间是多少?时效,法律确认的某种权利得以行使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而不行使的,权利即归消灭。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运用(一)、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


·满足什么条件后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限制令?
      满足什么条件后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限制令?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限制令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两种,具体如下:1、解除方式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向执行法......


·国企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国企辞职后档案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以后,可以让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档案暂时放在人才档案中心,如果新单位可以接收管理档案到时再到中心提档。社会保险......


·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谁决定的
      一、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谁决定的?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批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单方面起诉离婚的话,财产分割是以基本的原则来进行的,比如说以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提交起诉状和......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两年怎么办?
      在外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里的土地也因此逐渐变得闲置起来。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过两年了是应该作废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呢,这是很多人都疑惑的问题......


·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
      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一、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


·一、对于抚养费最高不超过多少?
      一、对于抚养费最高不超过多少?(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其月总收入的20-30%,但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