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怎样确定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4]28号、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解释,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完全一致。那么,又怎样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部发[1994]257号)的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当您遇到劳动纠纷时,您可以向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申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道路征地拆迁对于很多城市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限制,道路中标也是有着征地拆迁相关的规定,......
·上班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骨折算工伤,前提是员工骨折原因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员工骨折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不......
·养牛10头在村里环保局管吗
管的,养殖户建场前先要到环保局拿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才能开建,否则就是违建。《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
·申请保释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申请保释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男人出轨了女人想离婚财产归谁?
婚姻对于正处于热恋中的男女们来说是非常的向往的,而一旦度过了热恋期来说已经确定了关系的男女就会想到结婚,但是在结婚之后如果因为出轨导致婚姻破......
·一、离婚协议涉及的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涉及的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涉及的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将婚前财产写入离婚协议,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哈尔滨检察院信息公开制度
哈尔滨检察院信息公开制度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2014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经营罪犯罪中止还会被判刑吗?
非法经营罪犯罪中止后还判刑吗?非法经营案件犯罪中止还会受到处罚,但若是犯罪主体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虽然有犯罪的想法,但是却能够拿出切实的......
·医疗纠纷先鉴定还是先起诉
医疗纠纷先鉴定还是先起诉第一,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承销股票的方式。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和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