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渎职罪和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规定?

由于我国的社会过于庞大,相关的政府机关数量过于巨大。对职务的违法犯罪造成了一定诱因,相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进行相关的犯罪。那渎职罪和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这类犯罪的特点。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渎职罪是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进行犯罪的。两者虽然本质上有所不同,但在实质上都对国家的利益和权利构成了危害,我国的相关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都会予以严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况都?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无主物民法总则规定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每件物品都有一个主人,未经主人同意,他人不能随意使用。如果是无主物,也并非捡到谁就归谁,对于这种不明确的财产,归还给国家比较妥当......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检察院可以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检察院可以批捕?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检察院可以批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所以被检察......


·信用卡逾期被停卡还会被开通吗?
      信用卡逾期被停卡还会被开通吗?未还款之前是不会开通的,逾期不还信用卡的消费款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可能会收到银行的催缴电话等。如果在信用卡......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


·工伤死亡待遇
      工伤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


·股东抽逃出资质押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质押的情形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


·不动产抵押他项权证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有了钱之后都喜欢买房子,因为在人们的心中,房子是未来极其具有升值空间的,所以很多人都贷款买房子,说到贷款就需要抵押,于是很多人萌生......


·没有盖章的合同生效吗
      没有盖章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此不能反推,即不能认为,只要双方当......


·建筑挂靠劳动关系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尽管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建筑挂靠劳动关系方式使得相关纠纷仍然层出不穷,新类型新问题不断涌现,在这其中由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