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概念

概念
  
  双重是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双重劳动关系作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在时间上、精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注意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先向劳动者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后方可解除。
  
  二、【风险提示】
  
  实践中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的举证难度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更易于操作,且举证更容易。
  
  三、【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解除赔偿的一些相关知识大致就是这样的了。即使是双重劳动关系的解除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进行双重劳动关系的时候,就是在做兼职,我国法律是允许这种关系存在的。但是,也会有一些情况不适合进行双重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被扣车辆收不收停车费吗?
      一、醉驾被扣车辆收不收停车费吗醉驾,是犯罪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处罚。对于因醉驾而被扣车的,交警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的扣押或者保管费,否则,就......


·江西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
      江西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生产休假权利,一般有98天。另外,我们知道国家在开放二胎政策以后,许多夫妇选择......


·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


·如何分配离婚夫妻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
      如何分配离婚夫妻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


·我们国家为了对环境保护和调解自然资源制定了一个社会抚养费
      我们国家为了对环境保护和调解自然资源制定了一个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对于环境的治理来说是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其实每个地区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其实......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


·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一、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


·哪些要素会构成强迫卖淫罪
      哪些要素会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


·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划分
      一、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划分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