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高空坠物防范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高空坠物伤及路人的新闻或报道,高空坠物已然成为了常见的热点话题。我们不仅可能成为高空坠物的直接受害者成为高空坠物的间接受害者。那么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高空坠物防范有什么相关规定呢?
  
  一、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在以上的内容当中,我们主要介绍了高空坠物的危害如何预防以及发生对物伤人事件后如何进行承担和赔偿。我们可以看出高空坠物防范还是很重要的,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发生,又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建筑物当中除了能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责任的人以外,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现吃野生动物怎么举报
      发现吃野生动物怎么举报?发现吃野生动物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食用野生动物,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有哪些?
      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有哪些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分......


·基金会信息公开有哪些规定?
      基金会信息公开有哪些规定?基金会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信息公布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没签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投诉
      没签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划拨转出让征地补偿与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划拨转出让征地补偿与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1、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


·并购贷款无抵押可以吗?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哪些条件?
      并购贷款无抵押可以吗?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哪些条件?一、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


·以离婚为目的的遗弃行为是否违法?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很多,有感情破裂的,有一方出轨的,也有夫妻一方将另一方遗弃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遗弃家庭成员是其进行离婚......


·挪用资金罪如何判刑处罚
      挪用资金罪如何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妻子出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出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也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进行的,如果属于过错方则可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


·单方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一、单方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方有家暴、虐待等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家庭和睦,更会伤......


·湖南工伤鉴定地点是在哪里?
      湖南工伤鉴定地点是在哪里?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