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永嘉县这是属于我国的浙江温州的,本身永嘉县的人口密度也比较大,在永嘉县政府的带领之下如今的永嘉县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的。不过,政府的信息公开这是由上至下布置的一项强制性的工作任务,永嘉县人民政府也不例外。下面我们主要是给您普及一下,永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永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信息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其实,永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在信息公开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要求,例如永嘉各政府的工作职能、关系到永嘉县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府决策,甚至是政府的财务经费、发展规划等这些都是应该公开的范围的。不过,有些政府还没正式决定的,关系重大的不便于公开的信息,民众也无权要求强行公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
·故意伤害不认罪会怎么判?
故意伤害不认罪会怎么判?故意伤害不认罪判刑主要是: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
·10级伤残工伤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投标书
一、投标书封面格式投标书 建设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 (公章)年......
·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
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公司成立注册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如果公司后期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提出增资或者减资要求,那么减少注册资本......
·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
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城镇,每天都会有各类工程在施工,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需要先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直接证据一般包括什么东西
直接证据一般包括什么东西一、直接证据一般包括什么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也就是说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一、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的后果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主要有:(......
·证人证言法律规定有哪些?对证人作证有什么要求?
证人证言法律规定有哪些?对证人作证有什么要求?一般说来我国公民都有就自己知道的关于案情情况作证的义务。同时为了体现证人作证的重要性,我国相关......
·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
在具体书写离婚诉讼书的时候,需要将收集到的证据做一个证据目录,然后同时提交给法庭。不过这个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呢?缺少证据的支持,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