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

在各类诉讼案件当中,鉴于案情的复杂性,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对案件现场以及事发地点以及当事人和嫌疑人双方进行侦查。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敏感性,有时检察院会批捕并退回侦查。关于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该问题在本文中就作出了解释。
  
  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规定可以退回两次,如果退回两次检察院仍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决定放人的,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起诉到法院去,由法院审理判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次一个月,可以退回两次。如果退回两次还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说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批捕的条件是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而起诉的证据则要求正确确实充分,故检察院可能会因证据链的某些环节有问题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若当事人已被立案羁押,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为当事人提供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和辩护等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来说主要与具体的案情相关。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对于案件情况依旧有所怀疑的状态下,以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有两次退回侦查的权利,直至案情了解清晰,满足结案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如何处理?
      一、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员来进行责任的划定,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


·诉讼时效从报案时中断?
      诉讼时效从报案时中断?诉讼时效是从报案时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信用卡属于个人债务吗?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具体的认定的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的,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


·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
      一、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有用的。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


·关于名誉侵权
      《民法典》中,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保护。其中比较复杂和难以......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银行是资金安全的代名词,把钱存进银行就不会丢失。但天有不测风云,世上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银行也可能面......


·为什么会出现一户多宅 哪些情况下不用退出多的宅基地?
      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第二,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


·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
      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一)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


·侵占罪如何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我们总能听到,那么具体指的是什么?“侵占罪”简单来说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拒不交还,比如捡到他人的财物,自己私自藏匿,这样就可能......


·一、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