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于那些违法公民的行为必须通过处罚来教育,但是仅仅是作出处罚的决定还不足以对公民起到影响而必须通过实际的实施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实施的过程并不是没有秩序和规范的,下面一起来看看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2. 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3. 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4. 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5. 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6.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7. 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8. 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日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听证程序1. 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2. 步骤① 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② 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③ 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④ 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⑤ 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⑥ 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⑦ 举行听证: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环保案件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结束后,继续一般程序中的审查并做出决定的程序。行政机关面对所有需要处罚的违法活动不能仅限于作出决定而忽略了后期公民的实际改正行为,在监督公民完成处罚决定的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循法律既定的程序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公民自觉接受处罚的教育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休病假一个月工资该怎么样发
      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严重人们生活作息不规律难免生病,再加上各种意外频发交通意外、拥挤踩踏等一些非自然人为因素给您带去的伤害,让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


·绑架罪对象错误怎么处理
      绑架对象错误还是按绑架罪处理。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所以,绑架对象错了并不影响定罪量......


·辞退不满六个月员工经济补偿需要给吗?
      辞退不满六个月员工经济补偿需要给吗?辞退只要存在违法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


·个人离职申请书范本怎么写,手续怎么办理?
      个人离职申请书适用于个人主动向单位提出离职的情况,当然,不管是主动提出离职还是由单位提出的离职,都需要按照制度规定提交个人离职申请书。那么个......


·帮公司做假账偷税漏税如何承担责任?
      帮公司做假账偷税漏税如何承担责任?帮公司做假账偷税漏税需要按照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搜索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


·律师为在押人犯辩护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为在押人犯辩护程序是怎么样的?1、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


·最高法贩毒量刑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最高法贩毒量刑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最高法贩毒量刑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丧偶抚养费应该支付到孩子成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欠钱不还没有条子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话,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2、主张债权的证据,3、借款人本人对于借款事实的确认,如录音、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