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同饮者在明知道受害人是喝了酒还要开车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劝阻那么就要付一部分的刑事责任!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车辆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验。被检人在检验结果上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则由两名交警记录注明即为有效。对于车辆驾驶人拒绝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验结果,或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超过醉酒临界值的,以及车辆驾驶人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管部门或就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抽取当事人静脉血液检验酒精含量。涉嫌交通肇事罪,撞死两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特别恶劣的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没有劝酒,没有劝他不要开车,还是让其喝完酒之后开车回家,这个行为本身就存在过失,对于当事人的死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应该对当事人死亡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因此被罚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典打印遗嘱老人签字就有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老人签字就有效吗?民法典打印遗嘱老人签字并不是一定发生效力。民法典打印遗嘱由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现场进行见证并且签字,而且注明......


·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措施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措施的内容有哪些?1、公司领导重视《规范》有三大原则,首要原则就是领导重视。凡是领导重视的贯标工作,在企业......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


·一、醉驾用什么办发可以监外执行?
      一、醉驾用什么办发可以监外执行?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所关注的重点,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联的所有人,这些人要对工......


·怎么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的行为
      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就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刑法第一百......


·银川市司法鉴定鉴残十级怎么赔偿?
      司法鉴定它的主要功能是利用专业的知识进行的一些判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较常见的一些司法鉴定是工伤鉴定,这种工作伤害鉴定的话,通常都是分为......


·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涵是否有法律效力没有
      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涵是否有法律效力没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


·是工伤法律援助怎么办
      是工伤法律援助怎么办理一、相关概念界定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


·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
      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一、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抢劫杀人量刑标准
      抢劫他人财务是违法行为,但是社会中还是不少人为了钱财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因受害人反抗抢劫而被杀害,那么抢劫杀人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