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四、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存续关系做确定。一般劳动合同、劳动花名册、工作证都可以认定为这种关系的建立,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以上文件证实有效,我国相应的劳动仲裁部门都会予以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而言,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那之后才有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必要。而无论是申请工伤认定还是进行工伤鉴定,此......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要多久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要多久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诈骗犯罪中,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不同,具体可以分为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这些诈骗犯罪与诈骗罪都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就合同......


·当今社会,由于二手房房价相对比较便宜,因此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
      当今社会,由于二手房房价相对比较便宜,因此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如果买了二手房后悔想要退房时,你知道二手房的退房协议该如何......


·黄赌毒一直都是社会上的毒瘤
      黄赌毒一直都是社会上的毒瘤,尤其是国家经济得到了大的发展,人们对于赌博的欲望也在增加。但很多人,却因此失去了家庭,甚至自己的生命。近年来,网......


·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
      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一、短期贷款的定义: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一、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


·离婚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一、离婚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一、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法人作品,也称单位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