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工作时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工作时,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劳动者有权主张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运功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起诉求,本文我们就针对“没签劳动合同存在追诉期吗?”这个问题,和您进行探讨。没签劳动合同存在追诉期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员工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从其入职第二个月起向其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法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罚,最多支持时间为11个月。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并不是法律文书,这是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当然,我国法律中也没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必须要签订这样一份协......


·企业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的立法理由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的立法理由是什么?国家的法律保护体系一般有民事、行政、刑事的保护体系,而在这些保护方式中,刑法保护的力度最大,也最具威......


·在哺乳期是否劳动合同顺延吗?
      在哺乳期是否劳动合同顺延吗?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一、职工申请工伤鉴定要啥东西?
      一、职工申请工伤鉴定要啥东西?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有哪些手续(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程序以及赔偿内容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程序以及赔偿内容是什么?现代社会,技术进步经济发达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弊端,人身意外伤害比比皆是,如车祸、因工致伤等等,那么人......


·民法中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中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


·在工地干活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地干活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工地干活出了交通事故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医疗纠纷先鉴定还是先起诉
      医疗纠纷先鉴定还是先起诉第一,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


·变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变造货币在我国只能有国家发行,但是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违约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违约情况有哪些?一、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