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按照法律规定打架有什么后果?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同时也是为了确保人民的安全与利益,我国对于打架的行为是予以严厉的处罚的。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对于打架的处罚标准也会有所差异。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打架有什么后果呢?下文中就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证明。
  按照法律规定打架有什么后果?
  打架会造成伤害,导致违法犯罪,并且承担赔偿责任。打架致人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2007年4月4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同时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针对按照法律规定打架有什么后果该问题来说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对于性质较轻的案件,一般会处以罚款和五日以下的拘留。对于社会影响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会立案为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互联网公司融资看什么?
      互联网公司融资看什么?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恐怕我们听到的科技媒体报道最多的利好消息就是:某某互联网公司获得多少融资,有多少市价估......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的区别有哪些?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的区别有哪些?从理论上来讲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年终双薪是......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属于什么程序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属于什么程序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属于什么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形成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到了身份关系,故而不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面签吗?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面签吗离婚协议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当面签字,有可能是别人签订的,那么就对本人不起法律效力,因为离婚案件涉及......


·管辖权异议成立条件具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成立条件具体有哪些(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


·一、醉驾处罚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永远是广大群众的大事,其影响十分深远,需要被征地群众反复斟酌。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重庆征地......


·公司不交社保给可以吗?
      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


·非婚子女的抚养费吗?
      非婚子女的抚养费吗,有什么标准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