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小孩抚养权公证的规定

小孩抚养权公证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主要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自己约定)。
  
  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自己约定)。
  
  5.其他约定。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
  
  二、抚养权公证的流程及需要的资料
  
  1、申请
  
  ①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
  
  (1)申请人及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办公证种类及办证目的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②公证员提示当事人提供如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①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②符合受理条件的,按要求分类登记。
  
  ③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建立公证卷宗。
  
  ④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⑤设置承办单,各环节的经办人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
  
  ①审查内容: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是否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②制作谈话笔录:进一步了解公证事项的相关情况,明确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注意事项。
  
  ③调查取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需索取证明材料时务必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④制作复印(制)件:公证人员应根据需要制作复印件或复制件入卷;注明复印(制)件与原件相符的记载;注明复制日期并签名。
  
  ⑤指导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主要是针对抚养权的变更,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办理。以免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在进行办理时,一定要带好相关的证件和需要变更的理由,对相应变更的事实和双方的诉求进行详细的说明,由公证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否赔偿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和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否赔偿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后不堪压力从而患上了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会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对方的精神状态不好,......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


·起诉离婚了能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
      起诉离婚了能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


·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房产证一般都是两个人的名字,证明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二个人一人一半,那么如果离婚房产名字怎么改?两个人如果协商......


·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


·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


·卖方怎样签买卖二手房的合同
      卖方怎样签买卖二手房的合同1、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2、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


·被父母扭送到公安机关算自首吗
      被父母扭送到公安机关算自首吗如果扭送以后,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后被动归案的,也可以成立自首。从理论上来看,犯罪后被动归案的,不属......


·公司法人一定是董事吗?
      公司法人一定是董事吗?公司法人的身份是在设立之后就会获得的,之后,为了更为方便的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利益的关系,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