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而不是要求员工转走。也就是说,随着员工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单位已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该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选择是找到新单位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还是按照自谋职业者身份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能找到单位挂靠固然很好,但在未找到之前,建议还是自行缴纳为好。
  
  二、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理?以上内容已经明确说明。如果您和某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此单位则不在继续给你缴纳社保。但是我们提醒您:最好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找到下家为您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未找到则自行缴纳最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介的参与。为了防止违约,双方可以签署一个定金合同。这样当房东违约时,其要向租客支......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种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这是需要通过征地才能获得的,也就是国家通过征收土地,给付被征收者补......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存在字体侵权吗?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存在字体侵权吗?首先第一种情况,如果企业的商标字体设计源自正相关的正版电脑字体库,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构成侵权的。在此,......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办理?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办理?离婚房屋过户时,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离婚房产过户是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


·奖金个税罚金个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奖金个税罚金个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一、奖金个税罚金个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


·注册资本的大小会影响哪些
      注册资本的大小会影响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分为2种,一种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另一种是建筑装......


·离婚以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以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发生的算是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


·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
      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几种?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几种?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三种。公司招聘员工的时候是需要给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