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要具备哪些要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
二、哪些人可以做口头遗嘱见证人
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哪些人可以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的条件。订立口头遗嘱,是为现实所迫的无奈之举,越是这样,越要谨慎,不管是订立口头遗嘱要具备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都必须齐备。当然,如果形势没那么紧急,最好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订立遗嘱,关乎立遗嘱人的身后财产的分配,甚至关乎整个家庭的稳定,所以,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忙,保证遗嘱具备法律规定的各项要件,使得立遗嘱人能更安心的安排自己的身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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