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订立自书遗嘱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订立自书遗嘱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二、怎么订立自书遗嘱
  
  1、自书遗嘱的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2、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对“订立自书遗嘱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怎么订立自书遗嘱”的介绍,我们对代书遗嘱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不管是订立自书遗嘱还是其他遗嘱形式,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避免出现遗嘱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从而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安排自己的身后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以及具体流程
      在提起各类诉讼案件过程中,一定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只有经过鉴定后重要的证据才能有效力。那么都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去申请,以及司法鉴定......


·诉讼时效中止需要补的时间是六个月吗?
      一、诉讼时效中止需要补的时间是六个月吗?诉讼时效中止需要补的时间不是六个月,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


·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对事后抢劫罪感到陌生,因为在刑法中并没有事后抢劫罪的确切规定。事后抢劫罪是指抗拒抓捕或窝藏证据,采取了胁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


·公司法董事辞职后多久之内不得出让股份?
      公司法董事辞职后多久之内不得出让股份?在上市公司内部,董事会是重要的机构,负责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由多名董事构成的,每届任......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面积和经营范围较大的酒店在运营时会选择将一部分地区承包出去,酒店只赚取承包金,这样不仅能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营,还能够......


·有些时候我们和公司签了合同以后却可能因为其他原因
      有些时候我们和公司签了合同以后却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被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件很麻烦的事,而且往往会给我们造成很多损失。......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吗
      有一部分职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由于劳动保障部门向自己提供的材料当中包括自己的病历,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人并不愿意把自己的病历交出去,认为病......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


·涉嫌诈骗2023万判刑多少
      涉嫌诈骗2020万判刑多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