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原告证据不足的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原告证据不足的依据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中都是要原告自己提交证据的,所以我们提起诉讼之前就得先把证据给准备的充分了,否则作为原告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的案例也是非常的多的。不管原告自己心目当中觉得有多么的委屈,可是法审判本来就是非常的注重证据的。接下来我们可以给您介绍一下民事诉讼原告证据不足的依据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原告证据不足的依据是什么?
  
  可概括为三点,
  
  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
  
  3、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
  
  二、民事诉讼中原告提不出证据的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中,法院是没有义务给原告或被告调取证据的。原告不提供证据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法院也有调取证据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一)依职权调取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二)依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民事诉讼中,原告败诉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主体不适应。原告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所诉讼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
  
  2、告错了对象。如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被告的职务行为,而起诉被告个人等。
  
  3、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不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讼权,却又不依法主张权利,未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4、管辖错误。如把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诉讼等。
  
  5、举证不能。原告不能举证或所举证据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采信。
  
  6、索赔过高。一些侵权案件,原告索赔金额过高明显超出实际损失,损失大量诉讼费用。
  
  7、合同无效。因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自身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法庭会对涉及到民事纠纷的相关案件进行确认的,如果证据之间不具备关联性,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该证据不能够直接证明当事人的某些侵权行为的,存在,含糊不定的等这些情形都会按照证据不足来处理,证据不足有可能会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甚至是败诉。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
      在我国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偷手机一般会被处六个月一下的拘役。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小孩四岁了监护人不是母亲的依据是什么?
      小孩四岁了监护人不是母亲的依据是什么?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


·醉酒驾驶怎么判缓刑之量刑: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怎么判缓刑之量刑: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


·浙江省关于聚众斗殴罪解释是什么呢?
      我相信您常常在生活中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合打架,这种行为一般被我们称为聚众斗殴。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下符合立案标准,是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阻碍执行职务怎么样处罚
      阻碍执行职务怎么样处罚阻碍执行职务如何处罚要看严重程度,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一、变更合同声明范本甲方: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地址:甲方由于需求变更,现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号......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都有哪些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都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青岛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