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提出司法鉴定的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提出司法鉴定的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在司法体系当中很多时候是不能够忽略司法鉴定工作的,这也是属于除了公检法机关以外,我国解决社会矛盾机制的一种配套的鉴定活动了。很多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能通过司法鉴定,一下就能够找到侦破线索的,但是涉案其中的很多原告和被告自己也特别的关注提出司法鉴定的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一、提出司法鉴定的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适用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目前来看,我国对提出司法鉴定的期限这个问题是分不同的阶段的,一般都是要求在举证期限之内提出司法鉴定,可对于需要补充和重新鉴定的这种特殊状况并没有做出明确的时间界定。但是在整个司法鉴定和诉讼活动的期间,一定要有律师的帮助才能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维权失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应该怎么申请产品专利
      企业应该怎么申请产品专利一、企业应该怎么申请产品专利(一)专利申请的时间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一、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一、醉驾被追尾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醉驾被追尾责任认定需要多久?一般是10天,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


·药品管理罚没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药品管理罚没款办理流程是什么?药品管理罚没款办理流程是直接按照当地的交警部门所开具的罚款单上面的银行来进行一个罚款的账户的缴纳就可以了,建议你......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不要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不要代通知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如用人单......


·一、财产分割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房屋的规定是什么?财产分割房屋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般获得所有权,另外一方......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


·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几次?
      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几次?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两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


·诈骗罪起刑金额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并且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诈骗罪起刑金额和起刑点。针对......


·调解协议书是什么?
      调解协议书是什么合同?效力如何确定?一、调解协议书是什么合同调解协议书是无名合同。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一、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1、分公司公章签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