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在民事判决下来之后就必须要求承担责任的一方尽快按照内容完成义务,否则就会再次侵犯受害者的利益而引发第二次纠纷诉讼,所以被害人发现对方没有任何意思去执行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介入,那么,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一、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1、旧法已经废止,如果没有查封的,一律按照最新法律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3、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执行申请书:
  
  写执行申请书,复印原告身份证、调解书或判决书,让法官开生效证明,不交执行费。
  
  见: 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被执行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申请执行的事项:
  
  1、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 ;
  
  2、被执行人依法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从 年 月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
  
  3、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执行的依据:
  
  年 月 日贵院作出的( ) 字第 号民事调解/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 纠纷一案,已经贵院调解/判决结案。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应向申请人支付 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的相关规定。总之,申请人一般都是在诉讼中胜诉的一方且被申请要求执行的就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为了保护胜诉方的权益能够在法院的保障下得到维护就必须强制性的要求对方尽快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认定为无效婚姻能分财产吗?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在一起生活,但是如果一方是被胁迫的,则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无效婚姻。而双方在生活的这段期间内,多......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酒驾轻则扣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会怎......


·虽然事业单位看起来清闲,但是在忙碌的时候也会存在加班的情况,
      虽然事业单位看起来清闲,但是在忙碌的时候也会存在加班的情况,当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加班,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的,那么事业单位加......


·下落不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下落不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


·河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全国范围内都是大同小异的,最终要赔偿的费用则根据各地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同而费用标准不太统......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


·立案之后才给证据吗
      先有初步的证据后才能立案,这是为了避免烂诉。立案后会有举证期,再提交更多的证据。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合同法定金不超过多少
      合同法定金不超过多少??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您都知道现在购买很多东西需要提前交定金,特别是现在购房都需......


·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


·立案侦查阶段不移送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侦查阶段不移送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不确实、充分,并且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就不具备移送条件。刑事案件已......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