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后要如何继承遗产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就是“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及“遗嘱无效怎么继承遗产”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解决遗嘱纠纷有所帮助。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可是有些老人所立的遗嘱比较早,没想到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结果实际上,老人是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如果您有疑问,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辞退员工哺乳假怎麼补偿?
被辞退员工哺乳假怎麼补偿被辞退员工哺乳假将会按照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的87条规定来进行一个两倍的赔偿金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一、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最少判几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我个人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我个人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河北省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河北省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
·侵权责任过错承担如何认定的?
侵权责任过错承担如何认定的?一、侵权责任过错承担如何认定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合同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合同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也得履行自己的义......
·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总是让人混淆不清甚至让人觉得不是指同一个人就是内容差不多,但是填报时候还是区分的,毕竟不一样。那么法人,法定代表人......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种不相同的权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不仅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手续,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
·解除劳动关系时,代通知金补偿是按照工资条吗?
解除劳动关系时,代通知金补偿是按照工资条吗?是按上一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是用人单位由于违反规定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是为了赔偿当事人没有及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