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申请缓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看到,一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执行一定的刑罚,实际上这就是适用我们国家缓刑制度所进行的,当然缓刑的适用,它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申请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申请缓刑?
  
  在我们国家,缓刑是不需要进行申请的,当然缓刑的适用是有一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使用。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
  
  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
  
  (一)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
  
  (二)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
  
  (三)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
  
  (四)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
  
  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首先在这里我们需要向您解释清楚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缓刑并不是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的,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他们就可以进行缓刑,这是法院来进行的,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缓刑的适用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修改权的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
      侵犯修改权的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侵犯修改权的责任认定规定是修改行为限定在对作品轻度的改动、删节,且此改变不足以达到对作品的基本表达进行歪曲、篡......


·公司法定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定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从定义上来,数目上,身份要求,权利方面,责任方面都不同。公司股东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多人,一人出资的公司则为一人......


·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


·遗嘱继承房产其它子女争怎么办
      遗嘱继承房产其它子女争怎么办遗嘱继承房产的效力肯定是对于法定继承顺序的,所以即使其他子女争也没有用,当然可以,立遗嘱的人可以指定将自己的遗产......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一些大型公司在筹集资金的时候,往往会发行一些公司债券,当债券到期后,支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现在大部分公司债券都是......


·持刀砍人没砍到算犯罪吗?
      持刀砍人没砍到算犯罪吗?持刀砍人没砍到算犯罪,然没有砍到人,但如果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轻微,......


·成为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
      成为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监护人承担的是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


·网签过的房子怎样防止一房多卖
      网签过的房子怎样防止一房多卖?网签过的房子可以查出来已经卖出去了,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


·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有哪些费用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如何计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如何计算?一、软件著作权代理的费用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上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