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吗?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法院费用,男方可以选择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抚养费给付应考虑的因素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首先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女方提出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用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抚养费用的支付,它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当然,如果说女方的经济比较困难的话,可以适当的减少这个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规定好明确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签订,但是也有时候会遇到合同履行期......


·涉嫌盗窃罪的案子能判多久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只要涉嫌构成了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换言之就是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判刑。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盗窃罪的案子......


·商品房被查封后该怎么办
      商品房被查封后该怎么办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房产被查封,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刚刚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此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


·代书遗嘱公证是什么意思
      代书遗嘱公证是什么意思遗嘱在中国古代便已经产生,一般是指死者生前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处置,遗嘱通常都是由遗嘱人自己书写,但在有些情况下由于遗嘱人......


·检察院办案时间是多久?
      检察院办案时间是多久?一、检察院办案时间是多久?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离职应该怎样赔偿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离职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后妈前夫的孩子继承权是否享有?
      后妈前夫的孩子继承权是否享有?后妈前夫的孩子继承权是否享有需要根据是否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一、劳动合同必须签不签不发工资合理吗?
      一、劳动合同必须签不签不发工资合理吗?劳动合同必须签不签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公司通报员工图片侵犯肖像权应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的肖像权是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在社会上一些单位活动照片的使用权是否归单位所有,如果单位要在宣传单上印上这些单位的工作、活动照片,是否......


·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他项权证实在发生贷款或者是抵押的情况下,一般是个人与银行之间,个人之间是不能办理他项权证的。办理他项权证是要......


·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那么此时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当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就商品房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